天府国际大酒店2024年度日常运营物资(清洁剂类)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time: 03.14 -2024
成都兴城天府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项目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天府国际大酒店2024年度日常运营物资(清洁剂类)采购项目供应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天府国际大酒店2024年度日常运营物资(清洁剂类)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裕民街43、45、47号。
3、比选范围:为天府国际大酒店提供2024年度清洁剂类的日常运营物资,具体详见比选文件中的《项目采购清单》。
4、服务期:
(1)合同服务期:合同暂定期限为1年。
(2)合同交货期:本合同签订后,比选人有权根据酒店实际运营情况分批次下单,中选人应于收到比选人订单后按照订单规定时间内交货。
5、服务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及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序号 | 类别 | 中选单位数量 | 预估金额(元) |
一 | 清洁剂类 | 1 | 1105186.75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应具有的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为:
序号 | 类别 | 类似业绩 |
一 | 清洁剂类 | 2021年01月01日(含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的清洁剂类供货业绩。 |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上述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若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若提供的多种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确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是否有效。 |
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留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难以辩清时需查验原件】。
有意者请于2024年03月15日至03月19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持上述资料到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2楼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xctz.com)和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ytjt.com.cn)上同步发布。
比 选 人:成都兴城天府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裕民街43、45、4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2356666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2楼
联 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8-8558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