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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建设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采购/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time:  12.19 -2022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建设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采购/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建设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采购/标段(第二次)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三期建设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采购(第二次)

2.2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明路377号

2.3采购内容:集成设备(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及相关配套、配件的供应。采购预算约649万元

2.4计划供货期: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确保系统联动调试后成功运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深化、现场测量、供货、运输、保险、检测、配合调试、验收及移交,燃气发电机组需与市电并网运行,包括与电并网相关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及招标《采购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或推荐)、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

3.1.5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业绩①: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燃气内燃发电机组供货业绩;业绩②: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供货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至少提供两个类似业绩,即业绩①和业绩②至少各一个。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热水烟气直燃机组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0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028-6207997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里南三段五号人南大厦B座2楼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028-855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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